歡迎使用「才藝教室小幫手」(App 與網頁版,以下稱「本服務」)。本服務由 葉宸佑(以下稱「我們」)提供。註冊或使用本服務,即表示您同意本條款與《隱私權政策》;若不同意,請不要使用。
一、本服務是什麼
本服務是給才藝教室(音樂、舞蹈、美術、手作、補習等)經營者使用的管理工具,功能包括排課、上課與請假補課記錄、收費與堂數記錄、老師薪資計算、操作記錄、備份,以及提供家長查看課表的唯讀連結與行事曆訂閱。
本服務所產生的訊息(例如繳費提醒、請假通知)只是草稿,由您自行複製後貼到 LINE 等管道傳送;我們不會替您傳送訊息,也不介入您與學生、家長之間的溝通。
二、帳號與身分
- 您必須年滿 18 歲或具完全行為能力,才能註冊帳號。
- 帳號分為「擁有者」與「管理者」。擁有者建立教室、決定價目與設定、核准管理者,也是本服務收費的對象;管理者經擁有者核准後,在擁有者允許的範圍內使用。
- 請妥善保管密碼與教室的邀請碼,並提供正確的資料。透過您的帳號進行的操作,視為您本人的操作。
- 擁有者可以把擁有者身分移轉給教室內另一位成員,對方接受後生效;之後本服務的費用由新擁有者負責。
三、試用、收費與取消
- 新擁有者有 14 天免費試用,從第一次成為擁有者起算。同一個人再建立其他教室,不會重新計算。
- 試用結束或訂閱停止後,教室會變成「唯讀」:您仍可查看與匯出資料,但不能新增或修改,家長連結與行事曆訂閱也會暫停。資料保留 60 天,之後刪除。重新付費後立即恢復。
- 收費的價格、期間與內容,以購買畫面顯示為準。在 iPhone 與 iPad 上,費用透過 Apple 的 App 內購處理;訂閱會自動續訂,您可以隨時在 Apple 的訂閱設定取消,退款依 Apple 的規定辦理。網頁版的收費方式開放時,會另行公告。
- 我們調整價格時,會事先通知;調整只適用於下一個訂閱期間。
四、您的資料與責任
- 您輸入的教室資料屬於您。您授權我們為了提供本服務而儲存、處理與備份這些資料。
- 教室資料包含學生(可能是未成年人)與家長的個人資料。擁有者是這些資料的蒐集者,應依個資法向學生或其法定代理人告知蒐集的目的與用途,並取得必要的同意;請勿輸入不必要的敏感資料(如身分證字號、病歷)。
- 您不得上傳違法或侵害他人權利的內容。
- 管理者應依擁有者的授權使用;擁有者要自行決定家長連結要傳給誰,並可隨時關閉或重新產生。
五、資料匯出、備份與刪除
- 您可以隨時在 App 內產生備份文字、從備份還原,或刪除教室與帳號。刪除後無法復原,請先自行保存備份。
- 雖然我們會盡力保護資料,仍建議您定期匯出備份自行保存。
- 教室因試用結束或訂閱停止而唯讀時,資料保留 60 天,期間可匯出;逾期後我們會刪除。
六、可接受的使用
請勿:干擾或破壞本服務的運作;嘗試取得不屬於您的資料(包括猜測邀請碼或家長連結);以自動化方式大量存取;反向工程或複製本服務;利用本服務從事違法行為;散布惡意程式。違反時,我們可以暫停或終止您的帳號。
七、服務的提供與變更
我們會盡力讓本服務穩定運作,但無法保證不中斷或沒有錯誤;因系統維護、雲端供應商問題或不可抗力造成的中斷,我們不負責。我們可能新增、調整或停止部分功能;若停止整個服務,會至少提前 30 天通知,並提供資料匯出的時間。
八、智慧財產權
本服務的程式、介面、名稱與標誌屬於我們。您保有自己輸入資料的權利。我們授權您在遵守本條款的前提下,為經營自己的教室而使用本服務,這個授權不可轉讓。
九、輔助工具的性質與免責
- 本服務的薪資、堂數與收費計算,是輔助您記帳的工具,不是會計、稅務、勞動或法律意見。請您自行核對結果,必要時諮詢專業人士。
- 本服務依現況提供。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,我們不保證本服務符合您的特定用途。
- 我們就本服務對您負的賠償責任,以您在事故發生前 12 個月內實際支付給我們的費用為上限(免費試用期間為新臺幣一千元);因我們的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的損害,不受此限。
- 因您自己輸入的錯誤資料、帳號或密碼外洩、未經授權的操作,或您未遵守本條款所造成的損失,我們不負責。
十、終止
您可以隨時停止使用,並刪除自己的帳號。若您違反本條款,或使用方式危害本服務或他人,我們可以暫停或終止您的帳號;除緊急情形外,會先通知您並給您匯出資料的機會。
十一、條款的變更
我們可能修改本條款;有重大不利於您的變更時,會至少提前 14 天在 App 或網頁通知(法律或資安要求者除外)。變更後繼續使用,視為同意;不同意者可以停止使用並刪除帳號。
十二、準據法與管轄
本條款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。因本服務或本條款所生的爭議,雙方同意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為第一審管轄法院;但法律另有強制規定者,從其規定。
十三、Apple 與其他平台
透過 Apple App Store 取得本 App 時,Apple 的標準授權條款也一併適用;Apple 不是本條款的當事人,也不負責本服務的維護與支援。
十四、聯絡我們
葉宸佑(個人經營) 電子郵件:support@studiohelper.app